• 簡介
  • 個人會員
  • 會員規則
  • 協會歡迎任何對技術分析有興趣的人士加入,亦支持團體及企業成協會會員,共同推動技術分析之推廣及研發。

    金融從業員特別是分析師,基金經理,資產管理經理等專業人士若要更好地開拓事業,與同行保持緊密連系是必須的。本會經常舉辦多項培訓,講座及研討會,讓會員與資深的金融從業員交流聯系。

    協會得以不斷壯大,有賴業界菁英及團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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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福利

    1.  優先參加本會課程,講座,及研討會

    2.  免費收看國際技術分析師總會IFTA之現場webminar之現場課程及講座。

    3.  提供壹切活動,總會及分會之課程及考試費用折扣。

    4.  參與及協作由協會所舉辦之活動。

    入會要求

    1.  任何對技術分析有興趣的人士

    2.  繳納首年港幣2500元整

    3.  * 在校大學生持有效學生證明文件可獲半價優惠入會,並在通過CFTe考試後獲得實習工作機會

    會籍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連同下列文件壹同遞交。

    • 學術及專業證書副本
    • 詳細履歷
    • 公司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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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部分:引言
    1. 協會宗旨
    1.1 中國金融技術分析師協會(FTAA或協會)於2013年4月29日成立。作為壹個非牟利組織,跟據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貫徹其宗旨為目的的協會,具有以下權力或限制:
    1.1.1 作為壹個非營利性的組織,執行章程所列之目標。
    1.1.2 促進金融技術分析的發展。
    1.1.3 舉辦培訓,研究及考試。
    1.2 除了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的規定,會員規則應用於所有類別的協會會員。如規則有任何沖突,應按照下列順序執行(i)組織章程,(ii)組織規則條,及(iii)會員規則為準。
    1.3 協會會員規則於不定時由協會及董事會檢討並決定其最佳應用。協會有權不時作出修訂這些規則,並解釋其認為合適的任何規定而不給予任何事先通知或取得會員的事先同意。
    2. 會員標準和要求
    2.1 必須始終保持最高標準的操守,誠信和專業。
    2.2 會員必須遵守會員規則,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及公司章程和董事會作出的決定。
    3. 會員標準和要求
    3.1 發生利益沖突時,應以客戶的利益為優先。
    3.2 保持最高的專業標準。
    3.3 遵守所有適用於當地的法律和法規。
    3.4 不從事任何非法,不誠實或具誤導性的行為,或任何可能潛在地對其他會員或協會的聲譽造成任何負面影響的行為,或任何潛在的負面影響的行為。
    第2部份:會籍
    4. 會員類別
    4.1 普通會員
    4.2 資深會員
    4.3 企業會員
    5. 申請程序
    5.1 郵寄或親身提交已填妥的申請表格,並繳納所需款項。
    5.2 申請人亦可於FTAA網站上申請。
    5.3 付款方式可以通過銀行轉賬、香港銀行支票或現金,如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申請人須提供銀行收據以完成支付過程。
    5.4 所有會籍申請將被會籍委員會仔細檢查以合乎下文所述的要求,董事會擁有最終決定權。
    5.5 被拒絕的申請都有可獲退還已支付之年費,實施退還的費用受銀行收費或銀行匯兌差額影響,其差異將不獲補償。
    6. 會員福利及責任
    6.1 普通會員福利
    6.1.1 成功成為會員後,個人會員將收到會員卡, FTAA網站的登錄名和密碼。會員須支付相應的年費以保持其會籍有效。
    6.2 普通會員責任
    6.2.1 任何對金融技術分析感興趣,願意持續參與由協會舉行的活動,並同意遵守會員規則,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所載的所有規則,均可申請。
    6.3 資深會員福利
    6.3.1 資深會員持有人擁有所有普通會員福利,及有權申請成為FTAA研究組編輯。資深會員個人簡介及其貢獻將於協會網站上列出。
    6.4 資深會員責任
    6.4.1 普通會員持有人及持續長時間義務對協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並合乎FTAA的會員資格要求中列出的條件,可申請成為資深會員。
    6.4.2 會籍委員會收到申請後將考慮申請人的信譽和貢獻,跟據章程規則向董事會推薦合適人選。
    6.5 企業會員福利
    6.5.1 成功成為企業會員後將收到壹份企業會員證書。企業會員可享受介紹會員入會費,研討會,課程和培訓折扣優惠。
    6.6 企業會員要求
    6.6.1 任何對金融技術分析感興趣的公司或機構均可申請成為企業會員。
    6.7 榮譽資深會員福利
    6.7.1 榮譽會員持有人享有所有普通會員及資深會員福利,並可於周年大會投票。
    6.8 榮譽資深會員要求
    6.8.1 榮譽資深會員提名由董事會全權決定。
    7. 費用
    7.1 入會費和年費列於甲表
    7.2 所有會員均必須支付所需費用。會籍將在收妥費用及審批後才生效。
    7.3 如該會員未能按時支付會費,協會將終止其會籍。該會員的所有權利和福利將被撤銷。如果會員資格已被撤銷,將有必要重新申請會員資格。
    8. 相關行業經驗
    8.1 會籍委員會將考慮以下工作職能,為相關行業經驗:會計,並購,審計,銀行,顧問,企業融資,衍生品,教育, 金融分析和研究,理財規劃,外匯,基金管理,保險,互聯網交易,投資咨詢,投資分析和研究,強積金活動,項目融資,公共關系/傳播/新聞, 風險管理,證券,戰略規劃,結構化融資,稅務,司庫,信托服務,證券發行等。
    8.2 除上述外,會籍委員會亦考慮申請人的經驗和其他金融行業的相關工作經驗。
    8.3 相關行業經驗是如少於連續兩年將不予考慮。
    8.4 會籍委員會擁有最終決定權決定有關經驗是否符合要求。
    9. 推薦人
    9.1 資深會員申請人必須獲得不少於壹名資深會員推薦。
    10. 拒絕
    10.1 會籍委員會可能因以下壹個或多個的原因拒絕申請:
    10.1.1 申請人不符合會籍標準要求。
    10.1.2 發現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不準確。
    10.1.3 申請人不符合協會標準要求。
    11. 上訴
    11.1 如申請人因第10條中所述的原因而被拒絕入會,可以書面形式向協會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申請人須提供足夠的資料,以供上訴委員會作為審查的基礎。
    11.2 上訴委員會將充分考慮所提供之上訴理據並向申請人發出審議結果。上訴委員向董事會提交的個案才會被進壹步考慮。如上訴委員會決定維持會籍委員會 原來的決定,上訴委員會將不會給予任何解釋。除提交董事會的上訴外,上訴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12. 退會
    12.1 如會員希望退出協會,必須於退會生效日前30個日歷天前書面通知協會。除非該協會拒絕接受辭職,否則辭職於生效之日起生效。
    12.2 如會員因協會規則章程變動而退會,應以書面通知協會,而該辭職於收到書面辭職通知後30個日歷天生效。
    第3部分:個人資料
    13. 個人資料
    13.1 所有會員有責任提供準確,完整,真實的資料。各會員應確保所提供的資料保持正確及有效。
    13.2 如會員所提交的資料有任何變化,應立即向協會更新並附上證明文件,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協會。
    13.3 如會員漏報為知情不報,將被視為嚴重違反會員規則。協會將對該會員采取合適行動。
    13.4 所有收集的個人資料只會被用作考慮申請人的會籍申請及用以提供會員服務。申請人及會員同意 其提供的資料在任何時候都是真實,準確且無誤導成分,如提供的資料不再有效,應立即通知協會。會員及申請人 同意允許協會接觸所有相關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核實和檢查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提供失實或不正確 的資料申請可能會被拒絕,同時協會或會采取紀律處分。
    第4部分:專業操守及紀律
    14. 紀律授權
    14.1 在申請會員資格時,所有會員都自願同意,在身為會員時受大綱,細則和規則約束。
    14.2 紀律委員會的權力由董事會賦予,董事會可決定組成紀律委員會並就資料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審理該案件或調查。
    14.3 任何會員未能遵照委員會或協會或董事會所頒布的指示應被視為進壹步違反這些規則,並將導致進壹步的紀律處分。
    15. 委員會向董事局轉介個案前的行動
    15.1 協會或從其他來源收集或接收資料包括公共領域及會員所提供的資料以作為參考。
    15.2 於審查所有資料及完成調查後,協會或采取壹項或多項以下行動:
    a.不采取任何行動;
    b.采取行動;
    c.將案件移交到董事局。
    15.3 根據個別個案的嚴重性,協會可采取以下壹項或多項行動:
    a.私人提示
    b.書面警告
    c.持續進修
    d.在指定的壹段時間暫時吊銷會籍
    16. 決策,執行和通知
    16.1 由董事會成立的委員會被賦予權力調查案件,及在委員簡單大多數投票同意下可發出私人提醒, 書面警告,或持續進修的要求。如委員會全體委員投票壹致通過吊銷會籍提案,委員會將向董事會提交有關提案, 並由董事會決定是否執行。委員會並無權力吊銷任何會員會籍。
    17. 退會
    17.1 如會員正在受到協會調查,於調查完成前不接受退會申請。
    18. 向董事會匯報
    18.1 委員會將就其所有的行動和建議,向董事會報告有關會員書面調查和紀律處分的結果。
    第5部份:上訴
    19. 上訴
    19.1 如會員對紀律委員會對該會員作出的紀律處分有異議,可向協會提交書面信件,連同所有必需及有關的資料進行上訴。
    19.2 所有上訴將由上訴委員會處理,及檢查提交的所有資料,並提供向董事​​會提供建議。由董事會作出最終決定。
    19.3 上訴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會委任。
    19.4 如會員正在受到協會調查,於調查完成前不接受上訴。
    20. 上訴的時間和內容
    20.1 如果會員希望提出上訴,反對任何會籍委員會或紀律委員會的決定,必須於調查完成之日起30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協會行政總裁。
    20.2 上訴委員會將根據會籍委員會或紀律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其他相關資料及會員提供的額外資料進行調查。上訴委委員會的調查結果的決定將是最終決定,除非上訴委員會決定轉交董事會供其審議,如是者將由董事會作出最終決定。
    20.3 上訴理由可為以下壹項或多項:
    20.3.1 會籍委員會或紀律委員會的決定是不合理的
    20.3.2 會籍委員會或紀律委員會的決定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
    20.3.3 會籍委員會或紀律委員會處罰過重。
    20.3.4 委員會獲提供新的可用的證據,而新證據可合理地認為能推翻其決定。這僅適用於新證據是於調查完成後才能取得或可用,而會員已經盡壹切可能於調查完成前提供該證據。
    20.4 上訴必須註明
    20.4.1 上訴理據:會員必需提供合理理由及證據予以支持上訴。如會員謹因紀律委員會作出的處罰決定而上訴,理據並不充分。
    20.4.2 上訴人認為合理的結果
    20.4.3 結果支持上訴人的其他會員
    20.4.4 新或補充的證據
    21. 上訴委員會的決定
    21.1 上訴委員會收到上訴後,上訴委員會可:
    21.1.1 駁回上訴
    21.1.2 向會籍委員會或紀律委員會建議比原來較輕或較重的處罰。
    第6部份:終止會員資格
    22. 任何會員或人士於退會生效日期或被開除會籍日起,須停止使用會員稱號。
    23. 協會所有會籍不可轉讓。如會員己成功退會、破產、身故均不再為本會會員。
    24. 所有到期及應付款項,如果應付日期屆滿後壹個月內尚未支付,未付款項應計利息,利率參考香港匯豐銀行最優惠利率加百分之五。
    25. 倘若會員退會或因其他原因終止會籍:
    25.1 並不會以任何方式對該會員於退會前或終止會籍前對協會負債或法律責任免除或減低;
    25.2 該會員無權收回全部或部分己支付協會的款項,或任何由協會支付任何人士的任何款項。
    第7部份:其他
    26. 協會對任何壹位會員的最高申索只限於該會員於該年度向協會支付的年費總金額為限。
    27. 如董事會認為必要,協會可能會刪除或更換或添加規則。任何有關規則的改變,應於協會的網頁上公布。
    28. 會員規則如有任何爭議,以英文版本為準。

    FTAA的會員資格要求

    FTAA 會員 任何對金融技術分析有興趣及良好背景的人士

    相關行業經驗

    申請人如在以下領域已經工作不少於連續兩年在相同的位置可被認為是相關行業經驗。協會可能會隨機聯系所提到的公司進行核實。

    1.  資產管理

    2.  銀行

    3.  企業融資

    4.  衍生工具

    5.  外匯

    6.  基金管理

    7.  財務規劃

    8.  投資分析

    9.  保險

    甲表:FTAA個人會員費用

    會員級別 入會費 年費
    會員 不適用 港幣2,200
    學生會員 不適用 不適用

    乙表:FTAA企業會員費用

    員工 入會費 年費
    49 或以下 不適用 人民幣10,000
    50-100 不適用 人民幣15,000
    100以上 不適用 人民幣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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